2022-06-10
【資料依舊卻闖關成功】
環保署專案小組初審會議於今(10)日對於「苗栗離岸風力發電計畫三」做出「建議通過」之決議,公民團體對此深表遺憾。本案位於苗栗外海約20公里處,於今年3月9日遭環評委員建議補件再審,但今日廠商資料依舊卻闖關成功,未來離岸風場開發計畫環說書品質低落已經可以預見,環境影響評估不足將進而傷害海洋生態環境、珍貴稀有的海洋生物,以及依賴海洋維生的漁民。
【民間團體盤點缺失】
本案歷經公開會議、民意調查乃至編寫環說書本文,從未以一般大眾與漁民熟悉的「度分秒」格式告知風場各端點及海纜路線的經緯度座標;一家號稱「離岸風電台灣隊」的公司,竟然連最基本的資訊告知都做不到。
就漁業經濟方面而言,任何科學調查至少都會要求完整的一年資料,本案之調查期間僅109年5~11月,而業者似乎也知資料代表性不足,因此在環說書中稱「但每年的10 月~翌年3 月苗栗沿海受到強烈東北季風影響,海象極差以致漁民出海意願也較低」,當東北季風吹起,烏魚、土魠隨海流南下,漁民豈會不出海抓烏金、白金?
【開發範圍內真的沒有鯨豚?】
根據中華鯨豚協會秘書長曾鉦琮表示,江豚連續五年都是全台擱淺數量最高的鯨豚物種,窄脊露脊鼠豚更被 IUCN 列為極度瀕危,而本案正是江豚的棲息地,開發商竟完全沒有針對江豚進行調查及評估,140分貝的噪音就會造成江豚暫時性聽力衰減,廠商承諾打樁不超過160分貝,可能會對江豚造成巨大傷害,甚至死亡。另外,曾鉦琮也提出每年20趟次的海上目視調查並不具有足夠的代表性,環說書中還提到打樁期間使用熱影像儀監測,而江豚無背鰭,熱影像儀能發揮多少作用也受到質疑。
本案之鯨豚海上目視調查方法更是草率,不僅只設置4條穿越線,在進行鯨豚目視調查時,應自訂船速在6至10節,而本案在1月14日及1月20日的調查航次中,平均船速都超過10節,台灣西海岸海域生存的鯨豚物種多屬於中小型,當船隻速度太快或能見度不佳時,易導致鯨豚目擊率降低,沒有目擊就代表真的沒有鯨豚嗎?
過去許多風場業者的水下聲學儀器數據遺失補救措施,出現僅以4天資料代表1年的離譜方案,而本案竟然非將此方案列在儀器遺失之補救措施,而是直接計劃一季只做24小時監測,本案歷次會議之機關意見由海保署提出相同質疑,而開發單位僅是重複環說書之內文,顯未解決本錯誤,本案承諾甚至劣於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風場計劃。
【水下噪音影響預測不足】
離岸風場開發引發的水下噪音問題有很多,開發商對於水下噪音調查資料並未充分說明背景環境,在沒有取得水下噪音背景基線資料的情況下,只是簡單描述噪音頻譜特徵與變化,如何可以詳實分析打樁、施工船隻、風機運轉等水下噪音增量,對海洋動物的具體影響程度?
開發商提供打樁噪音模擬資料,缺乏評估最大影響範圍、最嚴重情況分析、連續打樁問題、鯨豚聽力閾加權及影響、魚類聽力加權及影響、減輕措施失效風險分析等結果,僅交代打樁噪音經過氣泡幕減噪後,可降低至約159 dB,已達到減輕措施的期待,不符減輕措施後的殘餘影響分析目標。此外,影響預測亦缺乏鯨豚調查結果及鄰近風場噪音合併分析,沒有累積影響分析,又如何可解釋開發沒有重大影響問題?
【離岸風電環評審查有嚴重缺漏不應通過】
對比8日通過的三處開發場址,本案之審查更出現有嚴重缺漏還通過的情形,讓人難以接受。
上述這些環評計畫撰寫的基本要求都出現缺漏,環評初審竟然還能通過,豈能不引發高度質疑。
【關心海洋生態與海洋事務的公民團體聯合呼籲環評委員】
為兼顧離岸風電環評審查公平性與建立慣例,應嚴格把關離岸風場開發計畫,切莫重蹈第二階段配合能源局大量放行離岸風場開發計畫,傷害海洋生態環境、珍貴稀有的海洋生物,以及依賴海洋維生的漁民。
離岸風場示意照片,非當事人 |
【連署團體】
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
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
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
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
【媒體聯絡】
鍾瀚樞|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主任 0919-868590
郭佳雯|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員 0939-858170
施仲平|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執行秘書 0922-550908